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<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(试行)>的通知》(皖教人[2017]3号)精神和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安排,我院于12月2日正式召开2017年度职称评审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,对申报2017年度教师(实验)系列职称人员进行了集中评审。
为了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,学院及时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了职称评审实施方案。适时召开了职称申报工作动员部署会和评审方案解读会,对职称评审工作做了周密安排。组织教务处、科研处、学生处、人事处联合办公,对职称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和把关。严格按照政策要求,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,委员会由19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,其中三分之二以上为校外专家,下设文科和理工科2个学科组,每个学科组由5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。经认真审阅申报材料,充分评议和无记名投票,确定拟通过人员名单。所有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和评审结果面向全院公示,党委纪检部门在职称评审的各个阶段、环节全程参与监督,保证了评审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
人才是学校的第一资源,职称工作是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既关系到教师个人的前途发展,更关系到学校持续健康发展的全局。学院将充分发挥职称评聘杠杆作用,激励广大教师参与教学科研热情,为学院未来蓝图的早日实现提供更多、更优的人才支撑。